青海西宁河湖长制实现涉水区域全覆盖 “河湖清”行动见成效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22日
央广网西宁9月20日消息(记者张雷)记者从青海省西宁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下午举行的西宁市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西宁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河湖长制”两年来,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扎实推进“河湖清”建设行动,河湖面貌逐步改善,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水环境开始显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为西宁建设公园城市、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新时代幸福西宁筑牢了生态本底、提供了安全保障。
西宁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同海红介绍,西宁市在将境内65条主要河流、27座水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的基础上,还将全市87座涝池、18处万亩灌区、4处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1处重要湿地及其他人工水体等涉水区域一并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围,实现了全市涉水区域全覆盖。落实河长987名、湖长258名,制定了河湖长巡查、部门联动、工作办理等12项制度,初步形成了“2+6+N”河湖长制管理模式,建立了有考核、有监督、有追责的体制机制,出台了湟水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规章,并将河湖长制管理规定纳入西宁市政府立法计划,年内将出台《西宁市河长制湖长制规定》。
同海红介绍,近年来,西宁市加强对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情况和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通过盯办督办,明查暗访,强化问题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同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设置“河道管护意见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参与方式,拓宽群众参与河湖长制管理的渠道,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西宁市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5万余次,加快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从“见河长”向“见行动、见成效”转变。努力做到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切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开展。
去年以来,西宁市制定了《西宁市“河湖清”建设“清河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河道督查、巡查,全面开展“清四乱”和“河湖清”建设“清河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共查找四乱问题214件,已全部整改完成,专项行动共清除乱堆垃圾及固体废弃物1985吨、拆除违建228平方米、清退非法占用河道长度142米,有效遏制了“四乱”现象,有力地保护了河湖生态环境。
同海红表示,下一步将紧紧围绕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的战略部署,以高原生态水城建设思路,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以“河湖长制”促进“河湖常治”,确保实现河湖“长治久清”,让河水更加洁净、河岸更加葱绿、居民生活更加幸福。